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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物品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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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9-27产品供应时间:长期有效

所在地:广东广州市

企业类型:企业单位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横圳路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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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合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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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模式:服务商
  • 经营范围:广州销毁文件,广州销毁过期食品,广州电子产品IC卡销毁,广州假冒伪劣产品销毁,广州化妆品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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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牌:广州合辉销毁
  • 所属分类:环保网 » 废料回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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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物品销毁在日常的工作中,海关对企业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境运输工具、集装箱等进行监督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办理进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手续,对有走私嫌疑的货物或物品予以查验,要求有关企业如实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境外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入境时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不如实申报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海关有权依法扣留其所携带的物品。因此对于走私货物、物品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查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对于无合法有效的法定检验检疫手续的走私货物、物品,海关有权依法扣留其所携带的全部或者部分。对于具有特殊检验检疫手续的进境产品或其他物品(包括对入境货物、物品、包装和邮递禁止携带物运输工具),以及进出境时未向中国海关申报并且符合我国进出境人员资质要求但其所携带入境或通过其他途径非法取得的上述货物。海关对走私货物、物品按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如:不履行法定报关义务或者经口岸查验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出口货物、物资;伪造进出口报关文件和通关手续以及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入境或走私行为被检验检疫部门查获的;伪造或者倒卖进出境证件、证明及其他单证;冒用他人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故意夹带禁止进出口类货物等严重扰乱海关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走私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规定,走私物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没收。

关键词:海关物品销毁,供应,环保网,废料回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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